1.对于自然通风的封闭式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应在高处安装面积不小于1.0m²的可打开的外部窗户或开口;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10m时,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设置可开启的外窗或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 超过3楼。
2.当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时,独立前室和消防电梯前室的可打开的外部窗户或开口的面积应不小于2.0平方米,共享的前室 共用前厅不得少于3.0平方米。
3.采用自然通风的避难层(房间)应配备不同方向的可打开的外窗,其有效面积应不小于避难层(房间)地面面积的2%,以及 各个方向不应小于2.0平方米。
4.可开启的外窗应易于直接开启,不方便直接开启的可开启外窗应安装在离地面1.3m~1.5m的高度,并带有手动开启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