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C消防排烟风机的制造商应具有多年的制造经验,并已通过ISO 9001质量认证或相关行业的质量认证。所提供的风机型号必须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试验,并具有3年以上该型号的生产和使用经验。
2.提供的参数应不低于设计要求,说明设计和实际选用的风量和静压、轴功率、风机转速、电机额定功率、耗电参数和噪声值。
3.标明轴承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L10 = 100,000小时。
4.外形图、设备的详细尺寸和与风管连接的详细尺寸。
5.标明风机本体、电机和所有附件的实际重量。
6.提供所选风机经AMCA认证的性能曲线(如果是风机箱,应包括箱体)并注明其工作点。
7.每台风力发电机必须标有制造商名称、序列号、型号和制造日期的铝制铭牌。卖方应为风机提供安全保护措施。
8.A级消防排烟风机的引出线应满足业主和总承包商及分包商的要求,以避免设备和管道之间的不当连接。